根据《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》(皖政办[2016]56号)规定,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开展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2023年专家续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参加续聘人员范围:
(一)2023年12月31日之前入库满3年在库专家申请继续受聘的。
(二)因未完成续聘程序且处于暂停抽取状态的。
根据《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》(皖政办[2016]56号)规定,2023年届满65周岁的在库专家,不再接受续聘申请。
二、参加续聘活动的人员,请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( https://ggzy.ah.gov.cn/)-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、进入专家库管理系统-政策法规栏目,仔细阅读《专家信息填报说明》,下载、使用皖事通APP,按要求完善信息,于7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在线提交申请。
三、填写个人信息、上传证照材料时,请仔细阅读《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》《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入库事项办理指南》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评标专业/评审品目政策文件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/职业资格政策文件,以及《专家信息填报说明》,熟悉规则、提前演练、模拟操作、慎重提交。操作过程中的技术问题,可以拨打技术支持电话:0551一62636708。
四、根据有关规定,专家承诺详细阅读并熟知评标评审相关法律政策规定,对所填写本人信息以及提交相关证照、工作业绩和专业特长证明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,如因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审核结果的,以及不按时提交材料的,责任自负。因人数众多,不接受相关材料再修改、补充、上传,敬请理解。提交信息和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、不符合的不予通过,审核结果将适时推送至申请人皖事通APP个人页面。